曹海燕:莫让“校园贷”赔上“青春价”

2018-05-04 10:28:4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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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一件以在校大学生为作案对象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2018年5月2日 来源:网易)。

近年来,“校园贷”在高校校园迅速被大学生追捧。在学校的自习室、宿舍楼、公告栏上,小额贷款的广告随处可见。这些广告打着“风险低、利率小”的旗号,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成为“摇钱树”,额度可以成千上万。“校园贷”给学生们提供了一个轻易获得大量现金的平台,看似为大学生解了“囊中羞涩”的燃眉之急,实则却是陷阱重重,甚至有些大学生付出沉重的代价。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大学生,用自己身份以及冒用同学的身份,从不同的校园金融平台获得无抵押信用贷款高达数十万元,当无力偿还时跳楼自杀。2017年8月15日,20岁的北京某外国语高校的大学生,家人发现他留下的遗书后,他的手机还不间断收到威胁恐吓其还款的信息。

笔者认为:这些惨痛的代价屡次报道为什么不能引起大学生们的警惕,“校园贷”的悲剧还是层出不穷?校园贷之所以能够盛行,一是大学生借贷的目的不明,“贷迷”们不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需要,而是用于一些高档消费品的消费;二是借贷方的套路满满,短期借款的利息看似“贴心”,但如果算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就是一个填不平的无底洞,“利滚利”让大学生的还款变得难上加难。

“校园贷”的不良影响引起了社会轰动,虽说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下大力度整治校园贷,但由于“校园贷”隐蔽性强、目标群体大、传播范围广,拔掉这颗“毒牙”还是需要“多管齐下”。归根结底还是加强对大学生基础金融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财商”, 提高学生风险意识,不被一时的攀比心理、享乐主义冲昏头脑,合理安排支出、理性消费,任凭的“校园贷”的“糖衣炮弹”多么诱人,只要我们立场坚定,悲剧就不会上演。

责任编辑: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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