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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10:18: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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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1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教师120名。其中:

县一中教师34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6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3名、历史2名、政治3名、地理3名。

民办高中教师36名,其中:语文9名、数学9名、英语8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1名、历史2名、政治1名、地理3名。

圣继学校初中教师28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历史3名、政治3名、地理2名、生物2名、音乐1名、体育2名。

圣继学校小学教师22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3名、科学1名、品德3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4名、心理辅导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35周岁(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及学历条件

1.高中、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岗学科相同或相近。

2.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师范类专业应届和往届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辅导四个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报岗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2019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正式编制(民办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在处分期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承德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程序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承德县电视台、承德县政府网站、承德县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上发布,另在教育局楼下公示栏张贴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18日8:30至12:00,13:30至17:30。

(3)报名地点:承德县教育局。

(4)联系电话:0314-3010280、0314-3012568。

2、资格审查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和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2)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招聘公告规定和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内容以及本岗位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资格核查证件包括:应聘人员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的电子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需出具毕业院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生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及相关有效证件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3)资格审查同时提交“承德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民办学校)教师报名表”、“承德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民办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各一份。“承德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民办学校)教师报名表”及“承德县2018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民办学校)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承德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dx.gov.cn)下载,填写后打印。

(4)考生报名同时,县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情况汇总。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岗位计划进行调整。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购买服务、公司管理、学校使用”的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至学校,档案存放在承德县教育局。教育局与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上岗时间为2018年9月1日,由所在学校进行日常考核。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三年聘用合同期限内。签订聘用协议后,由聘用学校组织进行岗前跟岗培训,培训期间发放1800元生活费。

工资福利待遇(含取暖费、精神文明奖等)、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资晋升、考核奖励等比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执行,确保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县一中聘用的教师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等由县财政列支,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等由民办学校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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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x.gov.cn/article/82/11820.html

责任编辑:韩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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